节日饮食安全温馨提示
来源: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发表日期:2012-01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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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春佳节来临之际,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恭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安全、祥和、欢乐的节日。现针对春节饮食特点,特温馨提示如下:

  一、凡外购盆菜回家食用的的市民,带回家后应尽快使用,正确的加工方法是彻底解冻,并经煮熟煮透后方可食用。因盆菜多为冷冻条件下保存,若存放条件不当、解冻不彻底、加热不透就食用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。

  二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全市的餐饮服务单位,在新春假日期间应该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规范经营,严禁超负荷经营,加强食品安全管理,落实原材料规范采购及餐饮具的消毒工作,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操作食品,避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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